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于因心侓不齐于2010年2月在南京第一医院做起搏器第一次发了4万多,过了11个月,又因起搏器从左胸移到左掖下,且起搏器磨破表皮做了第2次手术,又发了1万。现在过了10个月,起搏器的导线又感染一直冒水且位置在好的皮肤处。这次我们找医务处他们只同意由科室给免费换导线,其它医药费(2~3万)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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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起搏器的安装固定存在问题,发生移位,应该由医院负责。协商不通,可以起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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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医疗事故可以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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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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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行鉴定,根据过错、事故等级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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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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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