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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父亲于2007年9月23日因摔伤被送往当地医院就诊.拍X光片确定为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9月25日做了切开内固定手术,器材是咖玛钉.手术长达8个多小时,但还是失败了.为了保命终止了手术.后转院到吉林长春中日联谊医院,并于10月23日做了第2次手术.方法和器材同第一次手术完全相同.术后转回当地医院治疗.长春专家常去我当地医院做手术,他们两家医院是联谊医院.每次去都让我父亲拍片复查,并且每次看完片子都说长的挺好,慢慢养着.从去年出事到现在我父亲一直卧床不能活动. 2008年4月就第一次手术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是三级丁等事故.医院负完全责任.2008年5月25日;拍片复查发现打入股骨头的两枚钢钉自行脱落了,再去长春找当时做手术的专家,他却又说没长.必须换人工关节.感觉让他欺骗了所以没在长春做.而是去了北京301医院.目前已经做完了关节置换手术. 我们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情啊?谁能还我老爸一个公道啊?

医疗纠纷
2008-06-26 16:14: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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