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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因没有资质以个人名义在一家公司承包了安装放火门的工程,并签下工伤自己负责的条约。在工程接近尾声的时候,几扇门同时倒下来,导致一个工人髋关节骨折.脱位做了复位和内固定手术,半年后走路都是瘸的,当时什么保险也没买,这个工人做不了以前的工作了也就是以后的收入断了,就去找厂家,厂家说承包人自己签了字的工伤自己负责,他又去找承包人但是承包人确实没有能力赔偿他家是农村的以前是在家务农出来打了半年工听别人说承包活能多赚钱才和厂家签的安装协议。工人的家属和承包人又去了劳动局,但是劳动局说承包人和厂家是签的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不是他们管的范围,现在这个事情不好解决。请懂法的朋友说说那个工人该怎么办?自己认倒霉吗?承包人和那个工人都是我的朋友他们的情况我都了解,工人还是我给承包人介绍的我有责任吗?

民事相关
2011-11-15 17:23: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