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两个患者抽第二天术中备血的血型,每一项操作都是严格按照三查七对执行,并且所以治疗都是当着患者及家属的面完成,可是,第二天其中一个患者手术术中输血却出现溶血反应,主刀医生当时并没有发现是输血输错了,就把患者推回了病房,并在下午又输了错误血型的600血浆,18:00左右患者出现严重溶血反应,这时值班护士重新给患者又抽了个血送入血库,患者于19:00左右转入重症病房,在重症室需要输血时拿回血才知道第一次血输的不对,知道了患者是因为输错血发生凝血反应,当我知道这件事时已是当晚21:30左右,我立即赶往血库查另一个床的合血单和血标本,可是血库的值班人员却说两样都找不到了,等到近0点的时候又说找到了,但是期间血标本一直没有封存,现在病人生命危在旦夕,现在他们一口咬定说是两个患者家属血标本对调,弄错了全部责任在我,是我抽血时把血标本放错了,我想请问输血科是否有责任?我要是起诉的话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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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有过失行为,则属于医疗事故,由院方承担赔偿责任,是谁的责任由院方调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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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有过失行为,则属于医疗事故,由院方承担赔偿责任,是谁的责任由院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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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既专业又复杂,不是在这能讲清楚的,建议面谈,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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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