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东签订两年租房合同,目前已执行一年零三个月,剩余九个月。合同注明期限两年,租金一千元一个月,没有注明违约金怎么计算。现房东要提高房租,是不是违约?而且房东说如果不同意加房租,就要解除合同,我们搬走。请问如果我同意加房租,不搬家,可不可以向他索取违约金?如果我同意搬走,违约金一般是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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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相关约定,是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但当事人可以主张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利息的计算标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或者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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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不能单方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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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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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能在合同期内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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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因为没有约定违约金,只能按法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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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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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提高租金,属于违约情形,你可以拒绝支付。如你同意支付,属于协议改变,你无权要求违约金。 若你搬走,可以与对方就对方违约金数额达成协议,协议不成可以要求其支付你因此遭到的损失。 具体损失的计算,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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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