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临沂平邑的,想在河东芝麻墩开发区买一座还建房,是个人出售的,没有什么证书,现在只有它的村里开的房屋证明,我想买他说没办法上村里改户名,可以把村里开的的证明给我,说可以双方签买卖合同,请问这样可以买吗,说可以找律师公正,是不是必须要到公证处公正才更好一些,可以用他的户名一致住吗,以后出现问题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能有效吗,以后也没有房产证能行吗,如果以后拆迁补偿是不是要补偿给房屋上的名字,所有人如果以后拆迁补偿他是不是必须要到我这里拿村里当时的房屋证明才能领到补偿,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