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按时交纳工伤等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未给申报,医疗等费用已均由个人支付,职工个人申报并被认定为工伤,职工个人申请并已作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请问:医疗费用及伤残待遇应全部由单位支付还是单位和保险基金分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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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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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当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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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个月的本人工资总额作为伤残赔偿。具体支付单位见楼上解答。除此之外尚可要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未签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详情可咨询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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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