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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我爸爸撞到一位79岁骑电动车的老头,我爸爸属于全责 ,当时把伤者松日医院并且负责了伤者的所有手术及医药费,11月10号 伤者死亡 请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赔偿死者家属多少钱。.谢谢

交通事故
2011-11-13 20:55: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约谈律师。
  • 你爸恐怕涉及交通肇事犯罪,79岁老人包括5年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近亲属处理后事的误工、住宿、交通费。
  •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 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 赔偿要看对方的情况,79岁一般不会太多的,但是因为已经死亡,你父亲又是全责,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建议约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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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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