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我辞职前是**广场收货部主管。我在10月31日办理完辞职后,于10月11日领取10月份工资的时候,人事告诉我因为之前的“奶粉事情”,公司将我10月份工资全部扣除。 奶粉事件是7月份的时候,配送中心到货一批奶粉50件,当时我点货后就入库了。后来1个月后盘点的时候,该批奶粉数量少了10件,公司就要求我和商品部主管赔偿。按照公司相关流程,点货入库需要我和商品部一起核查。但是自从我接任沙湾店收货部主管后,都是我店货进行入库,公司相关部门也没有提出异议,现在出了问题,要求我进行赔偿了。该商品是配送中心配送到门店,在途过程完全封闭,且卸货后收货平台安全交公司保安部门负责。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能否拿回10月份工资,谢谢!(我店收货平台没有按公司要求设置安全网,商品卸货暂存并不安全,我已经在以前的邮件中反馈该问题,且也亲手制作了平台改造图,但公司高层都没有采纳.我现在已经在重庆找了份新工作,16号就去报道了,但是公司现在扣除了我的工资,使我连生活费都没有)

其它综合
2011-11-14 1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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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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