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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请教一下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现在通知录用我的单位说要让我先签三方协议,而我还是挺中意他们单位的,想在那里发展。但是我却一直有个疑问,1.如果签了三方协议后如何能保证他们一定会和我签订合同呢?2.又如何能保证所签的合同是当时我们签三方的时他们承诺过给我的员工待遇呢?这些在三方协议上应该都不会像合同那样的详细说明的。3.由于单位在北京,说第一年需要把个人档案放到家里所在的人才,第二年才可以把档案拿到单位,这个意思是不是就是说相当于第一年是试用期呀?那在试用期是不是会签订合同呢?还是一般都是在试用期之后才签订,要等到第二年呢?4.如果刚才所说的是试用期不签订合同的,那么会有他们现在承诺的福利待遇四险吗?还是一切福利待遇都是要在第一年之后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才能获得呢?谢谢,希望可以细致的不吝赐教!感谢您了

民事相关
2011-11-11 1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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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