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进入现在的家庭,此家庭的男主人的妻子自杀已故,还有一个刚已成人还在上学的儿子,我与现任先生于2004年认识,2005年和其同居,于2008年5月5日领的结婚证(此时还没有任何房屋拆迁的事情),后于2009年4月告知拆迁量房,并在2010年签署拆迁协议,至2011年11月10日签署选房协议。生活的几年里,我为家置办过贵重家电等,和其共同盖过二层租赁房,并有盈余。在生活并不和谐的情况下提出财产分割是否合理?提出离婚请求对自己是否有利?请您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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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平分,建议委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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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后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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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你这个问题还比较复杂,要审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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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一般要予以均分。
如果你们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更多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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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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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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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目前情况来看,只有要求离婚时才能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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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但房产需离婚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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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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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没有什么有利无利之说。离婚程序专业,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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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