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民营企业担任办公室主任职务,自试用期期间当选该企业的工会主席,因在工作管理上得罪了该企业的副总裁,在的试用转正前半个月公司提出辞退。请问我能被辞退么?如果企业在试用期可以辞退我,我可以要补偿及及我的福利待遇么?
如能补偿,请问各位律师应按什么工资标准提出补偿(我签的的劳动合同是:年薪的60%作为转正后工资,40%为年终绩效奖金,试用期开转正后工资的80%,,工作时间未到年终12月31日不给绩效工资。)?我试用期年假是15天(带薪),车补,餐补,五险一金及话补都能桉什么双倍补偿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