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公司两年多,今年七月才开始买的社保,原来社保由公司支付的部分是以现多的形式发给个人。
二、相同的任务,相同的工作但职位不一样,但待遇确定相差一倍,属于同工不同酬吗
三、公司制度里面工资待遇是由底薪和奖金组成,自进公司发过一次制度奖后,其它部门都有发, 就本部门取消不发了,这属于违法吗?
四、进公司签的合同待遇是2千元,但公司承诺除了底薪外每月还有二千的保底工资,保底工资有签协议但只有一份在公司手上,现在公司取消了保底工资,只保留了底薪,直接降底了工资一半,这种情况能要求公司补回原来的保底工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