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东签订了租商铺合同,合同中约定我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房屋结构及装修,他的房子是砖结构的,我请了专门的人要把不需要的墙打掉,然后换成大梁与立柱,但房东以房屋安全为由,不让我改变房屋结构及打墙。我也知道这种改变房屋结构行为国家不充许,但当时他签订合同的时候他明明同意了的呀,至少他是言而无信吧,房东现在说房子租给你行,但你不能打墙,按原有现状租,不租也行退回我给他的一万元定金,为找这店面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就这样还我订金我实在心里不爽。合同约定15日内原先的租客必须搬出交房给我,但目前房东好像没有让原先租客搬出交房给我的意思,15日后我是否能以他未按合同约定交房为由诉其违约,从而达到定金双倍返还的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