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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1年10月23日在长春新天地公园打出租车到柳影小学附近车辆在左转弯时与对面出租车相撞,导致我 和我女儿《我女儿2岁》受伤。 我伤至前胸软骨挫伤有半个月没有上班 一直在家休养。 出租车有 保险和强险。 出租车责任划分为6,4 我 想知道出租车对我们受害人是怎样赔偿的 ?谢谢

交通事故
2011-11-07 2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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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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