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凤,我与2008年与姐姐王琴共同出资修建一栋房屋给父母居住,在2009年我们因经济纠纷发生矛盾,经村委会协调处理后,以协议的形式约定我作为父母赡养权的合法继承人,在2011年,母亲因受姐姐的挑拨出现了反悔,而父亲则坚持原来村委会的处理决定。现在母亲长期居住在姐姐家,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违反了协议,我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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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你应当享有房屋的继承权利,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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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母亲有权利离婚。你可以主张属于你的一份财产。如需帮助可以带上你的材料联系我,我给予你具体分析,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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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需帮助,带上你的相关资料,我帮你作出具体的分析,保护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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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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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母亲在你姐姐家生活,那你就付给生活费给你姐姐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分房产给她。但是得看这房产的产权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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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按他们说的去起诉瞧瞧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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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