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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嫂子驾驶摩托车被一辆货车超车碰倒摔伤,造成左手直骨及后背左边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另双腿膝盖及面部均有不同程度擦伤,左手大拇指骨折情况尚需再做检查。她是一名老师,小孩四个月大尚在哺乳期,因行动不便在外务工的哥哥辞工回来照顾我嫂子。摩托车证件齐全,货车当时配合交警部门。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有哪些方面的赔偿,另外那些赔偿费用是安什么样的方式计算的,麻烦你了,谢谢!

交通事故
2011-11-05 08:45: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伤的,如果伤势经相关机构鉴定不构成残疾,应该就伤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向肇事方索赔。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你好,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 应先由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责任应该承担的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你好,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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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