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在工厂上班时被玻璃扎伤左腕部,当时不厉害,就一个两边各5毫米小三角口,也没出多少血。几天后觉得食指发木,拇指上面发麻,中指上面发麻,于是去找厂里,要求做手术。表弟写了一个保证书,手术后的一切问题由他自己承担。厂里答应给做手术。后来手术做完了,住了两周院,住院费用都是厂里支付的。在家休息了两个月,厂里发了两个月的工伤工资,食指还是发木,他不想在那干了,就写了个自动离职的申请。后来,我姨觉得厂里给的钱太少,就让他到人力资源那边去告,现在,他想了解,像他这种情况,能评上伤残等级吗,如果评不上伤残等级?会到达什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