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乙经营的水泥砖厂做工(计件付酬),乙同时经营水泥销售。丙因建房向乙购买水泥,双方约定水泥单价及装卸价格,由乙负责运输。同时乙将与丙约定的装卸价格告知砖厂工人,甲表示愿意以这个价格装卸。在装卸过程中,由于场地、下雨、甲的不小心,甲受伤腿骨骨折住院治疗,并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问:1、该事故责任是否要划分?该如何划分?根据什么法律原则?2、丙是与乙承担连带责任还是自行承担补偿责任?有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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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要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劳务关系,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丙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你没把详细情况说清楚,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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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甲和乙是劳务关系,甲是在做工过程中伤到的,所以乙要承担责任,如还有困惑可以来电咨询。保护你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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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把证据给我看看,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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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是劳务关系,甲是在做工过程中伤到的,所以乙要承担责任,如还有困惑可以找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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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