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网上找了个女人,一直没有断过联系,有合影,这算过失么;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他提出跟我离婚,如果离婚,我能分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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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你无权分割.你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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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那离婚时,这房子的产权是男方的,从产权份额上来说,女方没有权利分割。2、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婚后共同归还了贷款或者借款,女方有权对共同还款部分和相应的房产的增值部分获得补偿,补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3、男方有外遇,女方得提出铁的证据,法庭才支持女方获得补偿,否则只是空谈;仅仅是合影,还算不得法律上获得补偿的证据。4、我擅长婚姻案件,可以打我手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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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过失,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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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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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你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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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你无法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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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