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与一建筑队订立了一简易建房合同,其间在首层建设时要求对建筑图纸中要求作出细微变动,建筑队则以订立合同时未明确说明为由,拒绝施工并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工期延误,至今仍未复工。按照相关法律应如何处理?望解惑!谢谢
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就位于***建楼房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进行楼房建设施工,占地面积约155平方米。乙方以每平方米收取人民币**元作为人工费用,平方数以实际量度数为准,所有建筑材料均由甲方采购提供到指定地点,施工需要的工具由乙方自备。
注:其中施工围蔽所用网由甲方提供。
二、乙方需要施工的项目:基础结构、扎铁、装板、砌砖、捣地面、砌两个化粪池。
注:挖土、回土、捣垫层、地梁、挖粪池由甲方负责。
楼主体结构建设、一至三楼按图纸施工,四楼四周围砌砖墙、建厕所一个、其他全空。内外墙体及地板装修(四楼内批荡,地面水泥沙)。内墙批好荡,地板及楼梯铺地砖,楼顶地面过水泥沙,大厅地板(80×80),房地砖(50~60),墙地脚线,厅墙地脚线,梯边墙贴瓷片1.2米,所有厨房、卫生间墙贴瓷片到顶,外墙贴纸皮砖。女儿墙内批水泥油。施工完成后,建好水渠道及飘线内周围路面铺好水泥。
补充:排栅、铁钉、扎线由乙方负责。次地梁由乙方负责捣,飘台底全部贴马赛克。
三、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和按甲方意图施工。把好质量关,不准浪费材料。
四、付款方式:搞好基础付 元,捣一层楼面付 元,其余砌砖,批荡,外墙、瓷片、地砖等按工程进度80%付人工款。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欠乙方的人工费用。
五、工程进度,经双方同意,做好正负零计算工期共6个半月,以捣好地面计算,若遇到天气问题、春节,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出现无故拖延工程进度,否则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执行过程,若遇到协议内容未提及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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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合同约定处理,除非有证据证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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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先,不成就按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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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其解除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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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合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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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