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问我借钱,数额挺大,我有点犹豫不决,他提出把房屋的他项权利证办到我的名下,说对我有个保障,办了他项权利证就有保障了吗?他项权利证是什么意思?如果他还不出钱,这房子就是我的了吗?如果他还有别的债务,办了他项权利有用吗?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
你好,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你可以要求你朋友以他的房子设立抵押,然后再去办理抵押登记,这要你的债权就有保障了,另外你还要考虑他房子的价值是不是达到你所借的款项,超过的部分是没有担保的。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
办了他项权利证明,说明你是房屋的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如果到时他还不出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拍卖房屋。但如果是唯一一套住房,实现抵押权会有障碍,建议谨慎处理。
-
他项权证就是抵押证,有抵押比没有抵押有保障,到时不还钱,可以通过诉讼、强制执行行事你的权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