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兄弟两人,我是老大,老二是教师在城里工作,多年前,老二因为在城里工作且有住房,所以老家的宅基地(空地)不用,变允许我在此宅基地盖房,当时协商,如果老二将来想要回老家住就交地基费及盖房费,老二均拒绝,现在很多年过去了,老二又想回来住,但是当时建房的全部费用均由我一人所出,请问老二有权回来住吗?老二对房子有没有所有权?请各位律师给予指点,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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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有村集体分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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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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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无权回来住,老二对房子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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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