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餐饮单位上班,晚上被分配我去看包间,后来客人走后,我捡到客人手机没上交,客人后来打电话问经理,经理又打电话问我,我却说没捡到,第二天客人又来问,后又报警,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来后问我,说把手机交出来拿给他们在叫失主到派出所去领取并给我保密,我也把手机交给了派处所最后归还了失主,第三天经理打电话问派处所了解事情后以我捡到手机不归还被开除后因破坏公司形象不结工资,还有工作服压的300元钱也不反还,我在那里上了6个班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本来我是想私下把手机归还失主,没想到报警了,请问怎么才能拿到我那份应得的劳动报酬,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