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途中骑摩托车和拖拉机碰撞,左腿粉碎性骨折。但是和厂里没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在厂里做了大半年了。请问能不能起诉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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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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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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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话,属于工伤,否则不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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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主要责任,应属于工伤。可以依法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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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