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男方已于06年协议离婚 09年男方女方更改了协议 如下 第一 原离婚协议住房问题某区某单元某号楼房屋产权归孩子所有 男方再婚不得在该房屋居住取消作废 更改为男方有永久居住全 第二 男方支付给女方8万元为买断该房屋女方的一半产权 该款项必须在更改协议前付清 第三 协议中所提的房屋已于市政府拆迁办签订了拆迁协议 回迁房屋落实后男方拥有永久居住权 然后 男方 女方 都签了字 按了手印 女方收到钱后没给男方打收到条 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 现在女方又要起诉男方 说男方欠女方5万元钱 该怎么办 谢谢 急急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