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服二审判决我准备向高院申请再审,但申请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不知道该如何书写!是应该按二审认定我的请求判决错误一一对应来写呢,还是应该以缺乏证据证明或适用法律错误分类来写?如果这样分类写,那法院认定我当初请求的某一事项如果都同时存在缺乏证据(我认为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主张的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呢?那不是要一个事项分开写两次?
因为二审认定我的各项请求几乎都存在缺乏证据(我认为法院确认对方的证据根本欠缺事实)及法律依据或适用法律错误。例如:我的用人单位的关联公司未经过我同意或告知即单方委托银行向我的工资卡转款,法院在没有要求关联公司举证经我同意或告知的事实,却以此认定我与该关联公司存在工资关系,继而认定为劳动关系)所以我希望有热心专家能给予指导我再审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部分该怎么表述,以及上面提到的格式和写作要求。希望我还有运气碰到给予帮助的贵人!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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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证再审申请书的质量,还是委托专业律师在了解原判决内容的情况下来写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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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得请律师来写。况且,再审申请写得再好也不一定有用,关键在于证据和辩论。你一二审有律师吗?你打电话给我吧。现在申请再审,不是直接向高院提,而是要到二审法院进行答疑,你再要申请的话,由二审法院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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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起草,会比你自己写的有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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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错误与适用法律错误,都要写的。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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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