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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看到一期房产建筑构造才决定购买的二期商品房,但是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一期阳台是落地玻璃密封阳台,二期阳台下半部却变成混凝土浇筑(上半部为塑钢玻璃密封),既不美观、采光也受影响。另外,原来一期在楼道内的电缆井二期擅自改到了房屋内部(占据0.7平米多),以上修改开发商均没有通知业主,请问律师,这是否算开发商违约,我们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哪些法律依据可以使用?谢谢 恳盼给予援助。

其它综合
2011-10-21 18: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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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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