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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去武汉旅游在江汉路步行街买了一套小复式,想每年回国度假用,精装修后放置7年,现实是经常回国不现实,就与2011年5月去武汉卖掉此房。。。 2011年6月7日和买方签订合同,先交2万定金,3天后交第一期35万,9月10日前交20万,过户前交齐尾款过户,过户日期是9月18至10月1前买家总是没有信用,但是还是在催促下不按时间交齐了第一期款35万。。。 9月中旬突然接到买家电话要改为抵押贷款,并错误虚报过户顺序,我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买家就一直拖欠尾款,并说要单方面解除合同,我说违约方没有解除权,他就恐吓我,现在发现他把我房子挂搜房网在卖,我电话警告他和挂信息的中介,竟然今天又发现好几个中介在挂我房产卖,我警告他诈骗罪是要受刑事责任,但是买家好像完全不懂法,所谓无知者无畏,我又在远方过不去和他扯这些事情,真是伤着了。。。 我不会解除合同,要他继续履行并支付违约金,合同上写着违约金每天1750元,逾期3个月我可以从新卖房,签完合同我就让他们入住了,什么时机要他们腾退房屋合适呢,谢谢

其它综合
2011-10-20 10:17: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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