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月14号还在正常上班,结果下班回到家后,才知道厂里叫我第二天到财务结算工资,我在该厂做了5年,由于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口头说好工资每月1800元,之后几年,每年加200-300元,到现在每月工资2300元/月,我这样的情况下,能得到哪些补偿,证明只有一张厂牌,每月工资都是发现金,但是都有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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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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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可要求赔偿金,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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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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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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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