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请问你几个问题,谢谢!我爸爸在工地上做工,他的同事操作失误把爸爸的左手处大拇指外四个被搅拌机从根就切断了,我爸爸没有和老板鉴定劳务合同,属于临时工;老板又是外地老板,医院的费用老板是交了的,现在差不多要出院!了,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如果赔偿我们应该怎么算赔偿费?急需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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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农村户口,应当要求老板申报工伤,或者自己申报工伤,然后做伤残鉴定,能够得到较合理的赔偿。如果是城镇户口,可以做伤残鉴定,然后按照普通人身损害向老板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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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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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将医院的证据全部保留,等出院后和我联系,我带你们办理伤残鉴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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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方法,一是申请工伤,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没有所谓的临时工,公司不申请个人可以提出申请;二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老板不在可以找老板所属公司,但要注意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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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