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物业公司租了一个店面,可物业公司搬了地方,可没有下达书面通知说搬地方了,也没有派人来收所谓的经营管理费。因为合同书里面写有一条,在合同租赁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租金。
后来物业公司找到我说合同租赁到期了。要我搬出去。可我的合同书是五年合同。物业公司说我们公司没有五年合同,只有两年合同。因为物业公司找不到原件合同。他们公司派了一个人跟我协商。说只要搬出去。押金2000退还,也不用交物业管业费。
后来他们公司打电话来说找到了原件合同,要走法律程序。起诉我。可问题是我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因为当时物业公司只给我复印件。而且我的复印件都旧的发黄发霉了,没理由说造假造得这么旧吧。
他们物业公司的原件好新,好我怀疑第一页造假。因为第一页合同租赁书没有双方的签字。只有第二页有。第一页刚好写了租赁期。
我现在的问题是。假如打起官司,我会输吗?因为我只有复印件。他们物业有原件。可物业的原件好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