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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的一工地于2011年10月16日搭载三名工人和材料到工地,到工地时间是下午3点多,由于工地远所以工人都未回家,晚上在工地住宿,但是10月16日当天并未开工做活。晚上7点过工人一个人下楼上厕所从楼梯上摔下来,把右腿膝盖摔破。我进行了积极的医治并送进医院。我想咨询我在这起事件中承担全责吗?各种费用我需要承担多少?我和他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11-10-18 13: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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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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