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与承租方合同已过,但未继续签订合同,承租方继续交纳租金半年多,算不算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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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续签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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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不定期租赁合同,可随时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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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算,双方以实际行为履行合同。建议来电详询。彭大成律师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本律师擅长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彭大成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年来,办理过大量的各种类型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深谙广东地区各级法院判例和诉讼程序,具备娴熟的律师执业技巧,善于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迅速理清案件焦点,及时发现案件胜诉点,能够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同。彭大成律师秉承着“诚信、专业、高效、尽责”的律师执业理念 ,愿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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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要想长期租赁的,最好续签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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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