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今年8月份买的二手房,当时因为房贷放款的问题,本应在10月2号前完成过户手续后,放款就要交房,现在因为遇到银行季度结算,在10月11号银行才放款,业主易自己事业繁忙为理由,说需要查到其名下账户有钱才肯交钥匙,拖了两天在13号才查到了房款已经到账,后一直以各种理由,说没空去搬东西,本来说17号可以交房的,但是现在打电话给她说还没搬完,说还要过两天,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去告她拖延交楼?因为她以各种理由不接电话或是接了后挂机,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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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你可委托本律师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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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法权益受到卖方的严重侵犯,你可委托本律师为你维权。建议来电详询。彭大成律师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本律师擅长于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彭大成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年来,办理过大量的各种类型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深谙广东地区各级法院判例和诉讼程序,具备娴熟的律师执业技巧,善于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迅速理清案件焦点,及时发现案件胜诉点,能够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同。彭大成律师秉承着“诚信、专业、高效、尽责”的律师执业理念 ,愿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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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属于你们的产权,但因为对方迟迟不交楼,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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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证才证明产权.
但对方要按合同交楼,否则构成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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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拿到写着你的名字的房产证,产权是属于你的.如果对方迟延交房,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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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