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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朋友于2011年6月10日过马路时被车撞了.由于他是横穿马路但是他当时还站在双黄线右侧等待双黄线左侧的车辆过完.就在这时一辆小车穿过双黄线开出了自己的车道将朋友撞伤.医院诊断为盆骨骨折.交通大队判的是双方各50%的责任..听说出院后16内可以去评残 朋友是7月10号出的院.但是由于肇事者把资料拿走一直拖时间到现在都还没还给我们.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去做评残报告,我想请问到现在还可以去评吗? 想这样的事故应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
2011-10-17 16:14:5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鉴于您的以上情况,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但请尽快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努力拿回资料进行伤残鉴定并起诉索赔,还有一点交巡警应该只是说承担同等责任不会说是50%责任的吧?同时也没有16之说。建议您带上相关资料直接来电咨询,届时必将为您提供详尽的解决和救济途径,如果您有需要请随时致电!
  • 可以。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出院以后病情稳定了就可以直接申请伤残坚定了。如需帮助可直接当面或来电咨询。
  • 可以进行伤残鉴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办理。本律师办理多件类似的案件积累了独到的经验能够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现在可以去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 可以评残的,至于赔偿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建议带上资料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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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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