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唐山一家私人企业员工,05年11月入厂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并承诺缴纳社会保险,直至09年10月公司与我签订正式合同(财务人员声称单位不给合同,所要多次未果)并缴纳社会保险。11年2月18日我回家生宝宝,临走多次给主管副总联系是否需要办理手续,该领导让我先回家生产。满月后,主管劳资的副总找我谈话,说公司第一次涉及产假问题,需要和总经理接洽此事后才能给我答复,结果一等就是8个月(此间也多次通过电话等途径为公司核对一些工作,有两三次回单位办工)。因我主管副总和我父亲是朋友,当时不想和他闹不愉快。但前几天该领导联系我上班,只说公司出台了相关文件,但以总经理还没批复为由一直拖欠产假产假工资,让我先回去上班。就我与他多年的相处和了解,要是我不回去产假工资是不会给的。我想要咨询一下是不是必须通过劳动仲裁才能所要我应得的工资,需要什么相关资料?该公司拖欠四年才为我缴纳保险是否属于违法?如果属于,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

劳动纠纷
2011-10-16 23:01: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产假工资怎么算
1243
对已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不能主张著作权保护
外观专利无效
对已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不能主张著作权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什么情况下无效?
外观专利无效
外观设计专利什么情况下无效?
离婚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离婚诉讼状范文
离婚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