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有一场官司败诉,中院判决我十天之内给付原告3万元,我之前已经有人起诉过我另几场官司,我都按约定偿还了其它的钱,因为,我只有2000元每月工资,和父母住在一起,无其它任何财产,现在外地躲债打工,现在真得没有钱还这次,我想通过法院和原告商量,每月还800元,可是原告不同意,法院也不管,法院只是说让我欠钱还帐,现在,原告天天去我父母家要钱,因为,我在外地,他们和法院都找不到我,原告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但现在,我真得没有一分钱还他,现在我想咨询几点:
一,法院会替原告找到我在外地的工作地址吗?会不会通过公安将我拘留,或者让原告知道我在外面的地址,这样的话,我怕原告会报复!
二,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如果强制执行我没有财产,他们会冻结我的工资卡吗?或者,直接把我带回老家给原告吗?法院能保护我的安全吗?
三,原告可以通过其它方式,调查我的外面工作地址吗?会不会通过律师找到我,或者查我的手机通话记录!
四,我现在能怎么办,能按每月付800元解决吗?会不会构成拒不执行罪!
五,我算不算无能力偿还债务,我是先按法院判决给其它的人付款,还是必须先付这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