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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我把房子卖了,把房产证给买方时说好是让他拿着证去过户的,可13年后的今天,等我自己买方时才发现,那套房子还在我的名下,这样我就要多付契税,我赶紧催买方抓紧时间过户,可他嘴里答应,实际上无动于衷,一直不作回应,连个话都不回,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我可以要回房子吗?或者再卖给别人吗?如果可以卖给别人,房产证还在他手中,我可以挂失重新办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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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12:22: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