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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2月15日起开始工作担任公司下属的店面经理职务 现金发放基本工资为5000元(有工作及工资证明加盖了公章及法人人名章)奖金为2000元(无证明)到10月8日公司法人因工作不合为由对我提出辞退,我可否要求公司赔付2月起到10月的双倍工资赔偿?谢谢!

经济相关
2011-10-12 12: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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