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服装店上班,但并没有为我交社会保险请问: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是否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而且合同上面有说离职须书面申请两个月才可以,擅自离职要赔偿半年经济损失,他这个赔偿合不合法?需要赔偿合同上面的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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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现回答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就该事实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的。
3、合同上的约定属于无效约定。
4、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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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合同有效。但是要求你提前两个月申请是不合法的,如果离职要求赔偿半年的经济损失也不合法。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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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