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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当初买的房子因为钱不够当初没有马上过户。只在公证上公证了下。土地证房产证都拿过来了。。现在已经快10年了。前些天想去过户。土地可以过户。。。房子说要原房子的主人签字才行。。。。当初原房子的主人在公证书上写了房子过户要他签字。我们去找他。。他开口要给他1万块才答应签字。。。。我想问下能不能不要他签字把房子过户回来。。。。要不然不会过户的话以后会不会产生其他问题。。。。 有没办法可以不让他敲钱把房子过户回来啊。。。请指导下。。谢谢..他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敲诈。。。甲方(卖方):黄,潘,黄X, 立契约人乙方(买方):叶,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松源镇后垅二巷107号对门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命币为78000元.乙方由2002年7月18日前一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三、双方同意于2002年8月3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乙方时,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交给乙方。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滞纳金。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松源法庭解决。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八、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九、本契约双方签章经公证后生效,由双方再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房地产权过户手续。十、本契约一试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契约副本 份送松溪县房地产管理所、土地管理局各壹份、县公证处留存壹份。十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甲方(签章):潘、黄X、黄 乙方(签章):叶0022年7月18日师专业分析解答

房产纠纷
2011-10-12 00:09: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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