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去年四月份买了一新建小区的期房,协议上写的是2011年12月31日交房,但就目前情况,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现在却催着让交尾款,去年签协议时,售楼人员口头承诺首付交50%,剩余的尾款可以贷款,协议上的交款方式写的是分期付款,售楼人员说公司就这规定,到时候给转贷款,现在却催着让交剩余的50%,而且连续给发了2次律师函了,开发商也不能给办理贷款,因为开发商一个证件也没有。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剩余的尾款现在有权利可以不交吗?要是和开发商打官司,胜诉的机率多大?谢谢

其它综合
2011-10-11 1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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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