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私营企业,因为特殊,老板要求经常加班。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没有约定基本工资,面试的时候只是约定了工资总额,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会把这个总额分成很多块,除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外,其他均为补贴。请问我们这个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基数是当时约定的工资,还是工资表上的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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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以你拿到手的工资为依据。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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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协商不成,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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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