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我11年9月16日在中远上城工地上上班期间被切钢筋的机器把右手拇指压伤,当时去医院,检查为拇指远端骨折,骨皮质及梁小骨中断,近端末节指骨骨折,然后进行了克林氏钢钉内固定手术,医生说一般情况下要1个半月才能取出钢钉,至少三个月才能完全康复。目前我所有的医药费及生活费是老板垫付的,给我开了预支单据,最近伤势渐好转,与老板协商有哪些赔偿,老板开始说只承认出医药费,后来再经协商,老板说只能拿一部分的误工费,关于我伤势要三个月才能康复一概不理,他说他们从来都没有什么赔偿之类的,我也是才到这里做2个月,对此类事情不了解。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获得哪些赔偿,能否做伤残鉴定,是不是能凭上级?如果后期老板不支付我生活我应该怎么办?还有就是我没有和老板签劳动合同,我这个老板也是从上面的大老板承包出来的工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