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房产,上面有我母亲和我父亲,还有我的名字。 2006年母亲去世。但母亲生前,立有一份遗嘱,将身后所有的房产和物品留给父亲。但外公去世在母亲后面,对她的财产有继承权。
现在外公去世,三个舅舅可以继承外公所得的母亲份额。现在此处房产需要出售,需要三个舅舅对母亲的遗嘱认可。
两个舅舅已经认可遗嘱,但第三个舅舅因为在国外,多年没有联系过,法院按提供的地址发了公告,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请问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样判决?遗嘱是否有效?
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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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应该是有效的,你三舅舅能够继承你外公的遗产部分。关于遗嘱,你可以要求鉴定。请律师参与诉讼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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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判断该遗嘱有效,财产一般按遗嘱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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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只要是你母亲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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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认为你母亲的真实意思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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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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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遗嘱只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处理自有份额财产;完全行为能力;表意清楚等,即可认定有效。(但一般法院对遗嘱的认定比较谨慎)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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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留有的遗嘱有效,外公和舅舅不能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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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