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因为特殊原因,我与老公现在属于二次购房,按政策要支付六层首付,因为手头经济有限,但现又无居住地,所以必须要买一套房子。现打算,以老公妹妹的名义购买,可以首付三层,最后再办一个此房由我和老公共同出资的一个公证,在法律上能承认吗,房子在归属问题还会不会有什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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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起草相关的控制协议,并联系公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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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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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很大.建议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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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争议,但是风险很大。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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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行为有效。
2、法律不是万能的,如果你老公妹妹不承认,那么你们也不能直接变更,需要经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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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比较大 建议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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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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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无争议,但风险比较大。建议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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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办理产权变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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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写个协议均为有效,无须公证,当然公证了更好。但协议对你们之间有效,对外无效,最大的风险在于,她可以自由处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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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