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订9月15日办完过户手续,到9月16日卖房仍未提供合法资料与买房办过户手续,此时买方不买了,请问,应定哪方违约?买方可否索回定金?
-
如果9月15日仍然不能办理,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只要符合条件 是可以的
-
如果9月15日仍然不能办理,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 可以的
-
需要具体分析,建议直接携带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待详细了解情况后给予合理的建议
-
已经回复。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者当面咨询!
-
买方可以要回定金,向对方主张违约赔偿。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