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2011年3月独立买的期房,交了首付款,自己个人还贷中,签了房屋预售合同,进行了房屋预告登记,但由于是期房(2012年6月30交房),因此还没有拿到属于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证。
现在和女友认识,刚见了岳母,岳母告知,如果结婚,将来在房屋产权证上一定要加上她女儿(我女友)的名字,如果将来离婚,房屋财产该如何分割?是平分还是根据夫妻双方在首付、还贷中实际所出的份额来决定?还是其它的分法?对于我个人的财产保护,请律师帮忙给一些建议。 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