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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亲戚在工作期间因他人操作不当对本岗位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向其提出一些建议。对方不接受发生口角并被对方先动手打伤。造成鼻骨断裂错位。事后对方支付医药费5000元及20000元的赔偿款。请问这件事可以鉴定为工伤么?如可以,工伤赔偿款可以和以上的20000元兼得么?若鉴定为工伤大概可以获得多少的赔付?

民事相关
2011-10-04 18:13: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